专业运动员的大学录取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
须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
文化成绩要求
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体育测试要求
所有项目专业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
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
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高校不得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不得以文化测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等名义变相组织校考和提前筛选。
破格录取政策
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
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
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其他途径
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称号运动员可以申请保送上大学。
一级及以上称号运动员可以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二级及以上称号运动员可以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体育单招)。
研究生层次招生
本科毕业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研究生冠军班)。
这些政策旨在平衡专业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确保他们能够在大学期间既能够继续发展运动技能,又能够完成学业。同时,政策也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和程序,以吸引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