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行使哪些权力

安娜老师 · 2024-12-25 00:46:25

大学行使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自由权

高校学生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文章和进行学术科研活动。

受教育权

学生有权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享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身自由权

学生享有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的干涉和限制。

监督检举权

学生有权监督学校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和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与管理权

学生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对高校事务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有权参与学校内部选举,包括选举和被选举为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的成员。

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的权利

学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

获得公正评价权

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并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申诉权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拒绝参与权

学生有权拒绝参与或执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或不道德的行为。

婚姻生育权

学生有权依法结婚和生育。

维护自身权利权

学生有权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个人财产及隐私不受他人侵犯。

参与决策权

在一些特定事项上,如学科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学生有权参与决策过程。

内部自治权

大学享有内部自治权利,包括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等。

裁判权

大学可以设立特别法庭,审理学校内部和外部发生的诉讼。

迁移权

在特定情况下,如与教会或城市当局发生矛盾,大学可以行使迁移权。

拒绝干涉权

大学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涉。

这些权力的行使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自由和民主管理,同时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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