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递补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时的递补
如果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或面试确认时,有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部门需要递补一部分面试人员。
递补人员一般按照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能测评环节的递补
主要针对报考公安警察类岗位的考生,在体能测评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会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如果出现合格人选缺额,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补录环节的递补
在补录阶段,如果出现合格人选缺额,也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的时间和地点
递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由相关部门提前通知,考生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递补。
递补的条件和材料
递补考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符合递补的具体条件。如果考生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或证明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递补的自动放弃
如果招录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建议考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并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递补信息,以便及时参加递补。同时,考生需要认真准备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