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艺术录取分数线如下:
河南省
美术类:200分
音乐类:80分
播音与主持类:260分
编导制作类:260分
影视表演类:230分
服装表演模特类:231分
艺术模特类:235分
空乘类:300分
体育类:63分
江西省
艺术类:
本科美术:323分
音乐学:314分
舞蹈:266分
音乐表演:339分
戏剧表演:379分
空乘:380分
独立学院美术:按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
音乐学如生源不足,在取得三本以上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分逐分下降,录满为止
舞蹈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
专一院校的录取文化控制线为200分,专二院校的录取文化控制线为180分
体育类:
本科:295分
专科:269分
黑龙江省
美术类:128分
音乐类:103分
贵州省
艺术类:
美术设计:327分(师范类347分)
音乐表演:315分(师范类335分)
舞蹈:24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87分
艺术本科独立院校、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待艺术本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
音乐师范:350分
音乐非师范:230分
美术类:320分
编导:300分
美术史论:410分
影视表演:325分
舞蹈表演:180分
戏剧影视文学:315分
高职(专科):
音乐师范:305分
音乐非师范:210分
美术类:215分
影视表演:210分
舞蹈表演:150分
编导:285分
这些分数线适用于不同省份和不同类型的艺术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还需结合各省份的招生政策和院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