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退役士兵加分
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具体加分分值根据不同的荣誉和服役年限有所不同,例如: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
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
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
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加分
在陕西省直机关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申请加5分。
研究生加分
在报名时持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获得5分加分。
中级以上职称加分
持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可以获得5分加分。
优秀毕业生加分
在陕西省内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按照学校推荐人数的10%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特殊人才加分
具有特殊人才、专业技术特长、学术成果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等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5-10分加分。
基层服务加分
对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对服务期满1年的西部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建议:
退役士兵应详细查阅相关加分政策,了解具体的加分条件和申请程序,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
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报名时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