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用递补是指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职位出现空缺时,由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考生按顺序递补的过程。具体递补规则如下:
递补对象:
递补对象通常为报考同一岗位且未进入面试的排名下一位考生。
递补阶段:
递补可能发生在面试前、面试过程中、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阶段。
递补顺序:
递补一般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递补次数:
递补通常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则不再递补。
补录:
若面试后公示前考生因政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其下一名考生可进行补录。补录岗位可能来源于原报考岗位或新增岗位。
递补程序:
递补过程需遵循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正。
建议考生关注招录机关的公告,及时了解递补相关信息,以便在出现机会时能够迅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