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策倾斜

欧大百科书 · 2024-12-26 20:50:53

公务员考试政策倾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贵州省: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时可以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则不予加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海南省:拥有海南户籍的少数民族可加分。

青海省:报名自治州级别单位的少数民族有3分加分,申请加入县级单位,以及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等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有5分加分。

烈士及家属加分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加分。

海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海南省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退役军人加分政策

陕西省:全省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和所获荣誉的不同,可以获得5-20分的笔试加分,加分最高上限为20分。

特殊贡献人员加分政策

四川省: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中表现出色或受到省委表彰的人员可加分。

优秀村干部加分政策

浙江省:现任村“两委”正职人员在报考乡镇机关面向基层人员服务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可以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艰苦边远地区政策倾斜

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应届毕业生及基层一线政策倾斜

多个省份的招录计划正明显向应届毕业生及基层一线倾斜,体现在招录条件的放宽以及招录人数的增加。例如,上海省明确规定,对于报考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被放宽至40岁,极大提升了应届生的报考机会。江苏省从全省9504个录用计划中,80%的职位设置在县乡一线,尤其面向那些曾经在乡村服务的大学生。

这些政策倾斜旨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层公务员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同时解决基层公务员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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