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的转专业政策如下:
转专业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为本校本专业已有的学籍生,且成绩合格,无重大违纪和不良学术记录。
学生需要与原专业所在学院沟通并签订转专业意向协议,经原专业所在学院初审同意后,申请方可继续进行。
目标专业要求
转专业申请需要满足目标专业对于转专业政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要求可咨询目标专业所在学院的招生办公室或教务处。
申请时间与流程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相关报名表。转出学院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并在校内网站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可能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会提前公布。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调整。
接收专业与名额
各学院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接收计划,明确接收人数和专业要求。
接收专业可能包括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汉语言文学等。
其他注意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专转本”对考生计算机等级、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无不及格现象、无任何处分、无不良嗜好、心理健康等条件。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要求,确保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与目标专业相符合。
提前规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和考核流程。
与目标专业的学院保持沟通,了解具体的接收条件和考核要求,以提高转专业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