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的校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卫管理
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需自觉接受门卫盘查。
学生行为准则
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
学生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学生应努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学生权利和义务
学生享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公平获得深造学习机会、使用学校资源等权利。
学生有参加社会服务、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等权利。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宗旨与使命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和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为使命。
学校性质与举办者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学校教育与学术活动
学校从事本专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学术交流。
学校管理结构
学校由举办者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任免学校主要负责人。
学生申诉权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以上是成都大学校规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和最新规定请参考成都大学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