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务员考试的评分细则如下:
总成绩计算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2] × 60% + 面试成绩 × 40%。
笔试评分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面试评分
面试分为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50分,总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 = 面试答辩成绩 × 50% + 考察情况成绩 × 50%。
特殊职位评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明确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人员因加试《专业知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专业知识成绩 × 30%)× 60% + 面试成绩 × 40%。
成绩排名
成绩排名通过等级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和良好可以参与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成绩保留
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这些细则综合了不同年份和来源的信息,确保了对甘肃公务员考试评分过程的准确理解。建议考生详细阅读相关文件,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