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大学入伍保留学籍的相关规定如下:
保留学籍手续
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时,需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武装部办理。
保留学籍时间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学籍可保留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具体保留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专科生如果大三毕业后入伍,可以保留学籍2年。
特殊情况
对于已经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的新生,如果在报名后通过体检政审双合格并被批准入伍,可以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去武装部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籍保留至退役两年内。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学员完成学业、任命为现役军官或军士的情况,以及未达到军队培养目标或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式。
其他注意事项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建议:
具体保留学籍的政策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或查阅学校的相关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