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务员考试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科目减少
公共科目未发生变化,但专业科目由七门减少为六门。
综合管理岗不再考专业科目。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限制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限制明确,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报考条件
在职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不得报考。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提供学生证和报考推荐证明。
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等。
其他规定
调任人员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这些新规旨在规范公务员考试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合格的公务员队伍。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