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巡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巡查人员要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并做好巡查记录。
交接班制度
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重点部位巡查
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查看,如教室、办公室、宿舍楼、重点使用部位等。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教室、办公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
学校值班教师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周边环境的影响。
夜间巡逻制度
夜间21:30分至次日6:30分为夜间巡逻时间,至少半小时巡视一次。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楼门是否锁好,办公室、教室的窗、灯、空调等是否关好,特别是档案室、财务室等要害部门的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夜间巡逻时,要盘查所有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园巡查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巡查工作监管机制。值日教师在值班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学校各处,特别晨间、午间、放学清校前要加强巡视和巡逻,提示学生注意安全。发现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设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及时报告值周领导。
三级联巡制度
学校实行值日教师常规巡查、值周领导课中定期巡查、校级领导不定期巡查三级联巡制度。值日教师每天上下午上课之前、上课间隙、放学后各巡查一次校园;值周领导每天上下午上课之后、放学之前各巡查一次校园;校级领导不定期巡查校园及学校周边。
校园安全巡查值日制度
值日教师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确保学生全部离校。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和有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校园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