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卫生与工作服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
工作人员应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的习惯,饭前便后、打喷嚏摞鼻涕后要洗手。
食品卫生与原料管理
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销售。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废弃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
加工过程管理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同学餐制作成品到同学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环境卫生与设施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地面、墙壁、照明、通风、排烟装置等。
餐具与厨具管理
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餐具、厨具每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处理,以免招引蚊蝇污染。
餐具清洗消毒应专人负责,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健康检查与培训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食堂应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投诉处理与制度落实
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师生反映的问题。
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健康。各食堂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定期进行自查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