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学历加分
持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考生可获得一定加分。
工作经验加分
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可获得一定加分。
优秀成绩奖励加分
在考试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成绩奖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考生也可以获得一定加分。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加分
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本民族自治地区(县及县以下)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四项目人员加分
列入“专门招录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并非所有职位都适用,具体应以招聘公告为准。此外,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招录办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吉林省202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生加分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
建议考生仔细查阅吉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了解具体的加分政策和条件,以确保自己符合加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