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策加分主要涉及少数民族、烈士及家属、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军人、特殊贡献人员以及优秀村干部等特定群体。以下是各省的具体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
贵州省: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时可以加5分。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则不予加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海南省:拥有海南户籍的少数民族可加分。
青海省:报名自治州级别单位的少数民族有3分加分,申请加入县级单位,以及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等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有5分加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3分的加分照顾,并计入笔试总成绩。
烈士及家属
宁夏回族自治区: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加分。
海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海南省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退役军人
陕西省:全省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和所获荣誉的不同,可以获得5-20分的笔试加分,加分最高上限为20分。
特殊贡献人员
四川省: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中表现出色或受到省委表彰的人员可加分。
优秀村干部
浙江省:现任村“两委”正职人员在报考乡镇机关面向基层人员服务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可以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建议
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考生应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公务员考试公告,了解具体的加分政策及适用条件。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烈士家属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等,以便在加分审查时能够及时提供。
诚信报考:考生应诚信报考,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实而导致加分政策无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