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前,即改革前的分数线划定情况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 :各科150分,总分750分,全部以原始分为准。文综(理综):
300分,全部以原始分为准。
本科、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科:
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划定。
文科: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划定。
艺术类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省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
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
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普通类理科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这些分数线划定办法在改革前后有明显的不同,改革后普通类和体育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而是改为划定一段线、二段线,具体划线办法请参考最新的高考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