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第二专业要求

玫瑾家庭养育 · 2024-12-26 23:34:09

南京大学第二专业的要求如下:

培养要求

第二专业培养要求与主修专业(第一专业)培养要求相同。其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结构、课程名称、学分数及学时数应与该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保持一致。

课程开放

院系应将所有学科专业课程开放,提供给其他院系、专业学生进行选修,保障学生进行第二专业的相关课程学习。各学科专业课程开放额度不得低于主修该课程人数的30%。

学籍管理

参加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其主修专业(第一专业)所在院系管理。

修读时间

学生原则上应在标准学制内修完第二专业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如学生在毕业时尚未修完第二专业课程,可以在毕业后学校规定的最长学年内,以旁听生的身份修读所缺课程。

成绩要求

选择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第一至第三学期所修读本专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1.5以上。无考核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报名与教学

某些热门学科专业课程的报名人数过多,超过院系课程开放的承受能力时,学校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单独组班进行教学。单独组班的第二专业课程的报名、缴费、课程开设及授课教师评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通过修读第二专业来拓宽知识面,提升综合素养。建议学生在选择第二专业时,充分了解相关课程要求,合理规划学习时间,以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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