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职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70% +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 30%]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40% +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 60%。
不加考公安专业科目的职位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 = 行测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加考公安专业科目的职位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 = 行测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通常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打分,具体的打分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因省份和职位而异。一般来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特殊情况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同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测》《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这些计算方法可能因不同的职位、省份和考试要求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考试前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指南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