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从2010年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通知,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而是可以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
定向考录职位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了可以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外,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
特定情况下的加分
在一些地方性的招考中,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加分政策。例如,河南省规定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公开招聘时可以享受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政策,但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对于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人员,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
在一些省份的公务员考试中,针对少数民族考生会有相应的加分政策。
针对特殊贡献的人,如烈士子女或因公殉职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在考公时可能会有最高20分的加分。
表彰奖励的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级表彰或党内表彰的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得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可以分别加1分、2分、3分,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综上所述,大学生村官在报考公务员时, 不再享受普遍的加分政策,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定向考录、特定表彰等,仍有可能获得加分。建议大学生村官在报考公务员前,仔细阅读相关招考公告和加分政策,以确保符合加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