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针对大学生的职业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台州市就业见习基地。
政策内容: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标准: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给予一定标准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毕业学年内来自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或属于孤儿、持证残疾人,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领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标准:3000元/人。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脱贫人口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台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
政策内容: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5400元/年的补贴;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7200元/年的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9000元/年的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在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给予每年1万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当地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内容: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建议:
就业见习补贴和 一次性扩岗补助主要适用于企业和就业见习基地,建议相关企业积极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和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主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早申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于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议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