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的递补规则如下:
面试前的递补
当入闱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会从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面试后的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
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特殊情况下的递补
对于因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会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应入闱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公布。
递补的程序
递补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并在相关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递补信息,确保不错过递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