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的基本性质包括:
非负性:
任何事件的概率值P(A)大于等于0,即P(A) ≥ 0。
规范性:
必然事件(一定会发生的事件)的概率是1,即P(Ω) = 1。
可加性:
如果事件A和事件B互斥(不能同时发生),则它们至少有一个发生的概率等于它们各自发生的概率之和,即P(A∪B) = P(A) + P(B)。
互补性:
事件A的对立事件(A不发生的事件)的概率是1减去A的概率,即P(¬A) = 1 - P(A)。
概率的范围:
任何事件的概率P(A)介于0到1之间,即0 ≤ P(A) ≤ 1。
互斥事件的概率和:
如果事件A与事件B互不相容,则A与B的并事件的概率等于各事件概率之和。
对立事件的概率:
事件A的对立事件的概率是1减去事件A的概率。
独立事件的概率乘积:
如果事件A与事件B相互独立,则A与B的交事件的概率等于各自概率的乘积,即P(AB) = P(A)P(B)。
这些性质是理解和计算概率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