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的教职工待遇如下:
正式聘用三年内待遇
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其他待遇
按照《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17〕4号)执行。
引进人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限
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到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编制及安家补贴
引进人员给予事业编制。
硕士每人3万元安家补贴,博士每人8万元安家补贴,服务期至少五年,具体发放依《鄂州市“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安家及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引进的博士直接按副教授标准发放,硕士直接按讲师标准发放。引进的博士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博士可申报副教授,硕士可认定为讲师。
住房补贴
学校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周转房
引进人员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月租100元。
这些待遇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鄂州职业大学整体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建议有意应聘的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文件,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