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常用的公文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命令(令):
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此类文件所用范围有限,权威性高,内容简单。
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公告:
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四部分,有时加“特此公告”字样,不须写出收文机关或公告对象的称谓,结构相对简单。
通告:
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的发布有时小于公告,如仅限对国内某一类群体通告事项,一般也无须写出通告对象的称谓,有时需加导语和结语。
通知:
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通知是公务员考试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公文类型,用于传达各种信息和要求。
这些公文类型在公务员考试中经常出现,掌握其基本框架和写作方法对于提高应试能力非常重要。建议考生多练习这些公文的写作,以熟悉其格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