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务员考试规定

教育圈视角 · 2024-12-27 01:34:11

南充公务员考试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现役军人。

其他报考规定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公告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党校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录用程序、取消录用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招考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建议报考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报考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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