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档案存档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档案已经由特定机构存档的文件。以下是一个存档证明的样本:
在职人员样本
兹有XX单位(存档人员工作单位)在职人员XXX,在我处存档。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二〇xx年x月x日
人才市场存档证明样本
XXX,男(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该同志已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我中心管理其人事档案。
该同志的人事档案现已存于我中心。(注明一下存档号-存入日期)
特此证明。
一般存档证明格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及职务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档案管理部门地址
×××同志档案现存放于我单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档案转出的有关手续。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15年月日
毕业后档案保管证明
案保管证明的开法因个人情况而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毕业后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可以从学校通过电话或学校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档案保管单位是否是学校,然后携带身份证到该单位开具保管证明。
毕业后未就业满两年的,可以到毕业的学校开具保管证明。
毕业后未就业超过两年的,可以到生源地的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保管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档案保管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请查阅当地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可以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档证明样本,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相关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查阅当地的人事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