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私自交换面试顺序 属于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情形将受到相应的处理,通常情况下,该次考试的成绩会被判定为无效。
私自交换面试顺序不仅违反了考试规则,也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面试是当场出分,且抽签后系统已经记录出场顺序,因此私自换顺序会导致评委无法准确识别考生,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和成绩判定。
此外,私自交换抽签序号还可能被视为作弊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记录等。
因此,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不要尝试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面试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