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安考试的划分比例如下:
一般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的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特殊职位或情况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
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可予以适当政策倾斜。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外语等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和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建议: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详细查阅所在省份的招考简章,了解具体的比例和计分方式,以便更好地准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