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考试职务职称主要分为三大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职级: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职务:非领导职务,执法队伍领导职务归入综合管理类管理。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职级: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这些职务职称涵盖了深圳市公务员的主要岗位和职责,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