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的部门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
党委教师工作部(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负责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关注教师思想动态,制定相关工作规划。
组织实施各类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负责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综合考察和把关。
人事处
负责教职员工的引进、录用、调配、培养、职称、岗位、工资、保险、福利、奖惩和人才交流等事宜。
管理人事档案、师资、人才工作、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等。
制定和实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政策。
提供教职工职业发展和业务进修培训。
此外,还有一些与教师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例如:
外事处
主要负责学校的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帮助教师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等。
教务处
主要管理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校历,管理学生成绩,排课等。
学生处
专门管理学生事务,辅导员等。
团委
主要负责学生工作管理。
财务处
管理学校财务,教师工资发放,教师项目报销等事宜。
社科处与理科处
分别管理学校的人文社科科研工作和自然科学相关的科研工作。
组织部
管理学校干部以及各种干部任免工作。
工会
负责教师工会活动。
招生办
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 (如存在):
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学生就业相关事宜。
校友会
负责校友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大学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教师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熟悉各自职责,以便更好地协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