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过程中,填写职务或职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职人员
填写目前的职务,例如:科员、科长、处长、主任等。
如果职务低于所持有的职称,则填写职称,例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会计师等。
应届毕业生
无职务但有职称的,填写职称,例如:律师、会计师等。
未考取任何职称的,填写“无”。
无职务且无职称
可以填写“一般员工”、“应届毕业生”或“历届毕业生”,或者不填写。
职称填写规范
职称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要使用缩写或简称。
如果拥有多个职称等级,应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填写。
如果某些职称等级暂停使用,应只填写正在使用的职称等级。
职务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职务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可以参考公务员等级一览表,例如:
部级正职对应一级至二级。
厅局级正职对应八级至十三级。
处级正职对应十二级至十八级。
科级正职对应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科员对应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请根据以上原则认真填写职务或职称,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