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业细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分类与代码
中国大学专业分为13个学科门类,92个专业类(不包括军事学),703个专业(不包括军事学)。
专业代码由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分别对应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
特设专业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特设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专业设置与调整
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高校可以根据专业内涵发展要求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为目录内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办理,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
专业设置条件
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除外)等基本要求。
新设专业必须具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专业设置自主权
高校有一定的专业设置自主性,但必须与其学校属性定位相匹配,还要有足够的相关学科作为支撑。
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转专业细则
学生转专业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成绩排名、特殊困难等,具体规定因学校而异。
各专业或专业类接受转入学生后,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或专业类相应年级原核定的招生计划的110%到120%。
这些细则共同构成了大学专业设置与管理的框架,旨在确保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灵活性,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