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务员考试的报考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国籍与年龄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年龄要求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政治与道德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本人政治清白的爱国人士。
身体与心理素质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与专业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相关简章规定的条件。
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相关简章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相关简章规定的条件。
其他特定要求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社会人员报考限镇江户籍(须报名前落户),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全市专技类特殊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驻镇省属监狱系统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相关简章的规定执行。
报名前已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的考生可以报考镇江市区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县级市的考生可以报考所对应县级市的职位。
禁止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1年1月1日以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对照上述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特别是关于学历、户籍、年龄等硬性条件。
对于有特定要求的职位,如公安、司法等,应提前了解并满足相关简章的详细要求。
如果存在特殊政策或条件,如政策性安置、随军条件等,应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简章,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