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视力合格标准根据具体岗位有所不同:
普通职位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特殊职位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人民警察岗位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其他特殊岗位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视力要求比照人民警察岗位的规定。
建议:
普通职位的考生,如果视力不达标,可以考虑通过近视激光手术矫正视力,但需符合手术条件并咨询相关医生。
特殊职位的考生,尤其是人民警察岗位,需要特别注意视力的要求,以免因视力不合格而影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