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的主要特点如下:
报考年龄放宽
对于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上限放宽至40岁。
对于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人员,同样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放宽
提高了对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以吸引更多成熟人才。
报考条件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要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户籍要求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达标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
部分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
报考资格限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等人员也不具有报考资格。
回避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从事相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报名和考试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审查。
考生可填报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的政策更新,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上海市公务员局发布的最新消息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