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道德品行表现是评价一个公务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一些关于公务员道德品行表现的具体要求:
政治素质:
公务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品行端正:
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团结协作,积极为人民服务。
职业操守:
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公务员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机密,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忠于祖国和人民:
公务员应有坚定的信念和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热爱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呼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反对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公务员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执行法律、政令的自觉性,严守纪律、严守机密;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公务员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和贻误工作。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公务员应树立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不得各行其是;团结协作,敢于负责,不推诿和扯皮。
清正廉洁,艰苦朴素:
公务员应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公务员应光明磊落,言行一致,敢讲真话;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刻苦学习,精通业务:
公务员应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精通本职业务,提高服务本领。
谦虚谨慎,文明礼貌:
公务员应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不骄傲自满,随时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执行公务或工作期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举止礼貌、热情、大方、提倡讲普通话。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公务员不仅具备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同时在道德品行方面也能达到较高的标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