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线控制线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的。
划定方法
一般按照略多于计划数来划定,多数省份是计划数的1.1到1.2倍。
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的分数即为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批次控制分数线
各批次院校的控制分数线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略多于某批院校计划录取总数划定的一个“分数”。
提前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一般按计划招生数与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有的院校专业上线人数录取不满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录取。
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即重点线,按计划招生数与考生数的比为1:1.2来确定,分数线划分考虑志愿兼报等因素。
第二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即本科线,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来确定,其计算办法包括第一批的余数在内从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往下筛选。
第三批录取院校以及高职高专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是录取的底线,也叫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意事项
分数线的划定并不是机械进行的,而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如志愿兼报、不同科类志愿的兼报等。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为文科线和理科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来划定。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分数线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