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学生转专业时, 需要保持原专业,然后转入另一专业学习。转专业的基本流程包括:
申请资格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志向和爱好。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对口单招专业学生不得转出。以单独代码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以及中外联合培养等国际化项目在各自招生代码内转入转出,但需符合外方学校的要求。农科类等单独代码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但不得转入体育、艺术、对口单招等不同招生形式录取的专业。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程序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交转专业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参加面试或考试等。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本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上报材料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或考核,并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反馈给接受学院,在学校网页公布准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要求
考核由初试和复试组成,具体考核要求由各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
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但每个转出专业至少须保留20人。如果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各学院应制订客观、科学、合理的方法将学生排序,确定可以转出的学生数,排序方法须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30%。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充分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步骤,以提高转专业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