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传 :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优缺点,从小学到大学及工作的简历、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家庭主要成员的信息。毕业证书和人事档案:
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户籍证明材料:
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
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亲、配偶等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超计划生育的、有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补充材料
录用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基础材料。
个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建议考生提前准备上述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政审结果。如有疑问,可咨询报考单位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