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 不可以直接称呼为大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职业学院是指以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的学院,而大学通常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尽管有些职业学院已经升级为本科高校,并在名称上更改为“职业大学”,但这并不改变它们作为专科层次学校的本质。
具体来说,大专生可以成为大学生,但办学只到专科层次的学校不允许直接称为大学,而应在名称中明确加上“职业”二字,如“职业大学”或“职业学院”。因此,职业学院在官方和正式场合应被称为“职业学院”或“职业大学”,而不能直接称为“大学”。
综上所述,职业学院不能称呼为大学,而应明确称为职业学院或职业大学,以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的办学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