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维修归口管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部门或单位: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
负责零星维修,具体由校园环境建设办公室执行。
涉及公共办公楼、广场、道路、井座、井盖、弱电井、绿化等。
总务处
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管理。
对于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各处室主任需提前3小时书面告知,2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2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基本建设处
施工归口于基本建设处管理。
财务处
财务归口于财务处管理。
监察审计处
审计归口于监察审计处管理。
档案馆
档案归口于档案馆管理。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负责房屋及构筑物维修、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的计划立项、过程监管和经费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单件维修经费在200元以上的教学楼的零星维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负责教学实验实习用房的维修。
资产管理处
在某些情况下,资产管理处可能参与维修管理工作。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学校政策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学校的后勤部门或相关办公室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