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回避与公务员考试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 存在回避限制。以下是具体的回避规定:
回避亲属关系
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回避职务关系
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回避程序
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任免机关提出回避要求
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
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任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在本部门内无法调整的,与其他部门协商调整;与其他部门协商调整确有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回避的公务活动
考试录用、聘任、调任、领导职务与职级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转任、出国(境)审批
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仲裁、案件侦办、审判、检察、信访举报处理
税费稽征、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综上所述,公务员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任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以确保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