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规律是教学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本质的、稳定的、重复的联系和相互制约性。这些规律对教学活动具有规约作用,是制定教学原则的重要依据。大学教学规律主要包括: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
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通过书本、课堂等途径获取知识。
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知识的掌握是智力发展的基础,智力的发展又能促进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教学的教育性规律):
教学过程不仅是传授知识的过程,也是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
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负责引导学生学习、组织教学活动。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发挥自身的能动性。
这些规律指导着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教学的有效性和目的性。教师在遵循这些规律的同时,也需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灵活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