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大学录取指南如下:
考生选择权
考生可以选择最多3所院校进行报考。
考生可以获得多所院校的预录取资格。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录取。
录取院校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录取确认流程
所有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包括递补录取)的考生均必须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已被预录取(包括递补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
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确认的考生,若同时被对口招生录取,则默认录取到对口招生高校。
预录取确认结束后,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院校或专业才会进行递补录取。院校名单将于4月27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公布。
分类考试中若被某些院校预录取了,如果放弃预录取确认,则也不能参加其它学校的递补录取。
建议:
考生在确认录取前应仔细考虑,确保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院校。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避免因未及时确认而失去录取资格。
了解并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递补录取院校名单,以便及时获取递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