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条款,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某些人事处理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具体来说:
1. 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诉。
2. 如果公务员对复核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3. 公务员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再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确保了公务员有足够的时间来了解和考虑人事处理决定,同时也保证了处理申诉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