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岗位的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这是一门客观性试题,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这是一门主观性试题,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来考查。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可能包括行政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内容。
具体考试科目可能因地区和职位类别而有所不同。例如,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则可能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以及地方自定的其他科目,如《综合基础知识》等。
建议考生根据具体报考的职位和地区的招考公告,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