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决定放弃公务员考试的面试,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编写放弃声明
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放弃参加XX司(或XX局)面试”。
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邮箱等基本信息,并详细说明放弃面试的原因。
务必附上您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扫描件。
发送放弃声明
将编写好的放弃声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应的招考单位邮箱。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发送电子邮件,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招考单位进行确认。
确认与记录
招考单位在收到您的放弃声明后,会发送自动回复邮件以确认收到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交放弃声明的,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后又放弃面试的,需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并计入诚信档案。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步骤,以免影响您的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