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主要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专业科目则根据报考职位的不同有所区别。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包括选词填空、片段阅读、语句表达等题型;数量关系部分主要考察不定方程、行程、工程、经济、几何等知识点;判断推理部分则包括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题型;资料分析部分则主要考察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推断的能力。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此外,法院公务员考试还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五大科目的理解。
建议:
公共科目:重点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尤其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各个模块,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
专业科目:如果有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计划,需要额外加强公安专业科目的复习。
综合知识:加强对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科目的理解和应用,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综合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