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考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推荐后报名,并且需要满足其他相关资格条件,例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
年龄限制
遴选考试的年龄要求多数限制在35岁之下。
禁止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例如被开除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等。
考试方式
遴选考试采取复合型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包括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以及按遴选选调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其他要求
报考者需要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并且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
公安干警及卫生、教育系统专技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遴选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专业性,选拔出真正具备优秀素质和能力的公务员。建议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积极备考,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以提高入选的机会。